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意见》提出9方面31条改革任务:一是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二是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三是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四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五是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六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七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八是加强上下联动。九是强化服务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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