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繁华路段停车一位难求,一直困扰市民。22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中心获悉:为缓解停车难问题,从5月5日开始,我市中心城区将实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由以往的“按次收费”改为“按时收费”。
新规中,在我市中心城区划定的收费停车泊位,中小型车每车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日累计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停车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收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及公安、司法机关统一标志的警车,标有防汛、抢险、救护、运钞等特种车辆免收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收费时限从早上8时至晚上8时。
目前,我市规划的机动车道收费停车泊位共有2000余个,此次实施新标准,考虑到实际情况,收费的停车泊位仅1000余个。停车收费先从市中心城区道路开始,后期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逐步扩大至市区其他路段。
该中心主任易拥军表示,从2014年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就向我市下达了相关政策,但考虑到咸宁的实际情况以及市民的接受程度,一直到今年5月5日才开始执行。
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属于公共资源。因此,此次停车收费单位主体为市财政局,受委托执行单位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不再委托第三方公司来收费。
易拥军表示,无论收费标准如何调整,收费不是最终目的。他解释,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而我市中心城区路面狭窄,停车资源越来越紧张。
此次实行停车收费标准,意在通过价格杠杆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提高车辆的流通速度与运转周期,让车主缩短占用停车位的时间,缓解路面压力,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一旦车主长时间占用车位,不仅会增加个人付费,还不利于城市交通的流动。”易拥军呼吁,为缓解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建议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记者 赵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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