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风建设的成果,催生改革发展的硕果;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检验发展环境的质效。
2014年,我市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从2月通报原市公务员局局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王艳斌违纪违法情况,到12月通报赤壁市政协原主席方保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一年来,转变党风政风,扫除积弊、正风肃纪的行动如同一股激流,奔涌鄂南大地。
刚刚过去的2014年,我市开展了29项专项整治,压缩会议88次,压缩文件420个,减少领导小组291个,清理清退公务用车39辆,调整清退办公用房5万多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5000余万元,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3批次13人,查处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民利问题102个处分45人,查处“三乱”问题31个处分12人,查处“走读”问题10个处分42人,清退“吃空饷”86人,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11件处分24人,清理企业兼职174人,发现损害民利基层信访突出问题818个处理208人,发现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98个处理39人,发现涉农、涉企、涉教、涉医乱收费问题124个处理63人。
两个责任 构筑治腐 “防火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市着力打造责任链条,强化监督实效,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咸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意见》等13个制度、办法,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建立健全定期报告、专题研讨、质询函询、巡查督察等一系列保障机制。坚持实行述责述廉、专题约谈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4年,全市先后有36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市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100多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被专题约谈,通过6轮履督办检查, 32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肃贪惩腐 筑起反腐“高压线”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
2014年,全市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九个上升”态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84件(次),同比上升51.5%;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68件,同比上升45.9%;拟立案683件,同比上升82.6%;立案764件,同比上升78.5%;结案643件,同比上升51.3%;处分649人,同比上升48.5%;移送司法机关58人,同比上升38.1%;市县自办案件372件,同比上升92.75%;乡镇办案261件,同比上升60.12%。
纪检监察部门着力创新办案方式, “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年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149件、其中立案处理县级干部12人。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权益的“微小”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处分一大批普通党员干部,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线索排查、初核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纠正、早查处,市本级办案平均周期与上年相比缩短43天。建立办案、看护、监控“三位一体”全程监护机制,规范“两规”案件集中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实现了查办案件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盯“四风” 念好反腐“紧箍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纪委抓住干部作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及重要节点,创新运用暗访组、问政室、曝光台等载体,打好执纪问责“组合拳”。
市纪检监察机构围绕各个关键节点持续发力,步步推进作风治理。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查处公款吃请、奢侈浪费、乱发钱物等问题。清明节期间,严明和重申“四条禁令”,重点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等问题,对8个单位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进行通报。五一、国庆期间,严明和重申“七条禁令”,重点查处公款旅游等问题。端午节期间,重点查处收送礼品、礼金及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高考、中考放榜之后,从来查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违规行为。中秋前夕,严明和重申“十个严禁”,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问题52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4人。
通过电视问题等形式,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展开。我市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法,实施服务对象面对面问、“第三方”背对背问、媒体平台帮忙问、行家里手追着问、科学考核深入问的 “五问”评议法,环保等12个部门(行业)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升质效。
16场以“转作风、强担当、优服务、办实事”为主题的电视问政直播活动,让部门负责人面对观众接受“拷问”,反响强烈。一年中,109家部门和单位接受现场问政,面对曝光的183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273条。124个部门或单位领导接听政风行风热线,收到群众咨询投诉1080件,办理反馈1058件,群众满意率100%.同时,对市直99家部门、64个服务窗口工作作风开展了“扫描式”集中检查,对23家单位、服务窗口存在的56个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部门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源头治理 拉紧惩防体系“教育链”
我市从教育、落实和监督三方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源头治理,拒腐防变。
通过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方案》,全市统筹部署惩防体系建设。纪检监察部门以第15个宣教月活动为载体,举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知识竞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链”系列活动,新录用公务员、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及领导干部配偶等普遍接受廉洁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影响力、冲击力进一步增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问责追责58人,查纠违纪金额1100余万元;加强中介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受理查处突出问题113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着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在全省率先出台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等制度性文件,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规定,完善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为官不为”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纪委主要领导对咸宁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查办案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
(记者 向东宁 朱哲 通讯员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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