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黎艳明、刘健平、通讯员卢华、杜忠光报道:“情系老人,鼎力相助。”10日,通城县光荣院94岁的院民卢法宝,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时感激地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肯定要不回自己的钱了。
原来,2009年,卢法宝借了1万元钱给同村村民潘某,但潘某却总是以“钱不是自己用了”为由,一直赖账不还。
今年初,通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了解情况后,主动为卢法宝提供法律援助,将潘某告上法庭。在法院的判决下,潘某终于将1万元钱如数偿还给他。
“把法律服务送进村组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县司法局负责人说,近年来,该县通过构建全方位法律服务网,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先后在11个乡镇和县工会、妇联、残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在部分学校设立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点4个,以及在深圳和浙江义乌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法律维权服务全覆盖。
统计显示,今年头10个月,该县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服务案件860起,先后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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