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题:保持反腐高压·修订法规·关注政治纪律——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出的信号
新华社记者张晓松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建党百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政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25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信号。
10月25日,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信号一:正风肃纪将成“新常态”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势头。
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为此,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对腐败一查到底,对‘四风’一反到底,体现了中央的决心和恒心。”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当前反腐倡廉保持高压态势,是为治本赢得时间。下一步,要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信号二:完善党内法规定“时间表”
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专家指出,依规治党,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就需要尽快对现有的党内的法规制度进行摸底、清理、修订、补充,既要提高它的认知度、操作性和执行力,还应实现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围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不仅提出了明确的目标——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还定下了“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进行了首次集中清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与此同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
“有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还要自觉运用这些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说。
信号三: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一些党员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腐败不只是权钱交易,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中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认识的深化,又是对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性问题的回应。
可以预见,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继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还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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