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报道:18日至20日,省监察厅副厅长徐心明率省纪委第九督导组来咸宁,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市委书记任振鹤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参加汇报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远鹤汇报了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任振鹤在汇报时说,今年来,咸宁坚持力度统一,增强主体意识、打造责任链条、强化示范带头,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改革发展运筹上;坚持正确导向,以正确导向选人用人、强力整治“为官不为”、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坚持正风肃纪,围绕重要节点抓明察暗访、围绕突出问题抓专项整治、围绕常态长效抓建章立制,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作风建设上;坚持正本清源,加强廉政教育、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办案工作、注重源头治腐败,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坚持撑腰壮胆,强化纪委权威、推动纪检改革、强化内部监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职尽责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生态。
省纪委督导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咸宁市委、市纪委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做到了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履职认真;制度安排健全,可操作性强;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主责主业突出。
省纪委督导组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当前,咸宁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准表、聚好焦、赶上趟,不折不扣地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抓关键、抓要害;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要善于担当、敢于担当。要明确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纠正“四风”上持续发力。坚持常抓不懈,强化执纪问责和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督导组一行实地检查了嘉鱼县和咸安区“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集中听取了赤壁市等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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