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堤防,破坏航道
4月7日晚9点45分,嘉鱼县石矶头江段。“宁高凤1818”、“宁高凤1128”两只采砂船,正在夜幕的掩护下偷采河砂,挖出来的砂石正源源不断地通过溜道装入运砂船。
“请出示你的证件!” 巡查船上,水政执法人员现场对非法采砂船只进行控制。
这是市水务局联合赤壁市、嘉鱼县两地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春雷”行动,重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的一个镜头。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通过连续18个小时的巡查执法,在长江嘉鱼石矶头、新街水域抓获非法采砂船只3艘,运砂船3艘,现场拆除采砂机具3套,扣押违法分子4人。
非法采砂事关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乃至周边地区百姓的生产生命安全。为了遏制非采行为,市水务局实施了“春雷”行动,主要任务是在长江咸宁段开展双向拉网式执法巡查,严打非法采砂。
说到采砂,附近居民怨声载道。新街镇一位张婆婆说:“采砂船夜间采挖,噪音很大,想睡个安稳觉都不行。”
一位姓刘的年轻人则忧心忡忡地说:“影响睡眠还是小事,影响堤防安全才是大事。如今投入巨资修堤、护堤,这么一挖,堤岸会不会崩塌?那可关系到千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哪!”
市防办副主任毛崇谋说:“非法采挖江砂,改变了河床结构,水流走势,加剧跌窝、崩岸等险情。1998年长江大洪水中,一些地方堤防发生崩岸,就与滥采江砂有关”。
暴利驱动,躲避打击
长江非法采砂由来已久,省、市、县三级政府对长江非采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在暴利的趋动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动,顶风作案。
去年9月,嘉鱼县水利局开展长江潘家湾至簰洲湾水域执法巡查行动,抓扣非法采砂船两条。
今年3月,长江委与省水利厅组织人员对境内全线巡查,当场查获长江嘉鱼县簰洲湾水域违法采砂船和运砂船各一艘。
此次“春雷”行动,巡查船迂回巡查至嘉鱼新街水域时,发现几艘采砂船正在进行非法采砂作业,巡查船立即示警抓捕。但由于长江夜间大雾、风高浪急,其他非法采砂船趁执法船舶抓捕第一艘采砂船时,熄灯逃遁。
非法采砂之所以屡禁不止,暴利是关键。据查,江砂价格离岸每吨均价超过15元,市场销售价过百元。小型采砂船1小时采砂1000吨至2000吨,大型吸砂王1小时采量达万吨。按一晚偷采3小时、计5000吨来算,一晚毛利超过20万元。
非法采砂船往往采取“夜间作业”、“流动作业”、“分散作业”等方式,采取迂回战术躲避打击。
赤壁市水利局副局长曾道坤说:“一些小功率非采船只目标小、流动性大,平时躲藏在不易被发现的河汊、支流等水域,利用恶劣天气、深夜等时机偷采,发现异动可以迅速逃离现场。”
齐抓共管,强化监控
日前,市水务局对去年全市打击非法采砂情况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各地对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给予了重拳出击。
“拿这次‘春雷’行动来说,在县市两级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市防办副主任毛崇谋说,“但行动阶段带给我们的惊与险促使我们必须思考,长江禁采是一项强度大、险度系数高、民生呼声高的工作,必须有健全的机制。”
市水务局局长宋旭余说:“偷采行动具有夜间作业、相互通信、涉黑背景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必须建立以公安、海事、交通为骨干的真正的工作机制,以联动促禁采。”
禁止非法采砂,地方政府作用巨大。多年的管理实践表明,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得比较好的区域,采砂管理工作做得好,反之就容易出现非法采砂屡禁不止、采砂管理合作难的情况。
对此,宋旭余建议,必须建立省市县联合执法机制,长江委、省水利厅、咸宁市县两级三方联合行动以合龙之势打击非采,南北夹击,上追下堵,迫使违法份子无处遁形。特别是沿江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的力度与密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加大监控投入,以红外线监控为手段,提高监控效率,确保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记者 朱哲 通讯员 王改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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