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张华志报道:近日,省纪委工作组在绩效考核中评价:咸宁反腐倡廉工作亮点纷呈,好评如潮,走在了全省前列。
近年来,我市从落实“一岗双责”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我市及时提出咸宁作风建设“七条要求”,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监督一级干的责任落实体系。
我市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制度+科技”的创新思路,完善市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研发《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查询评估和辅助决策系统软件》,实现了人工筛选与智能评估、辅助决策相结合,填补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科学分流的专业系统空白。
据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元至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20件(次),共立案417件,已结案368件,处分379人,涉及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51人,同比上升44.1%。
去年以来,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11次,获得有关领导批示9人次、表彰8项。《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推介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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