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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有调整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9-08 11:09

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刘海鹏 潘勇)9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今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近期,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的《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设置有9个档次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通过手机缴费的市民,原已在市直参保缴费人员或在市直新办理参保登记人员,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通过银行网点代缴(续保人员)的市民,原已在市直参保缴费并且上一核定年度没有中断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通过手机和银行网点等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市民,可以直接到市民之家窗口办理缴费,在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社保公共业务4、5、6号窗口核定(开具核定单)后,再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缴费。

市人社局温馨提醒,前期由于多种原因暂停办理的单位职工新增/续保、单位月度缴费申报等单位业务即日起恢复正常办理,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022年6、7、8月份单位月度申报的,不计征滞纳金。2022年9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之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月30日以后要求补缴的,不予受理。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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