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活动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10-22 08:36

咸宁网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蒋静静)10月20日,结合我市“自然生态国家公园城市”建设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在咸宁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活动,市直、咸安区区直及咸宁高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团体和各居住小区均可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标准从组织领导与基础工作、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规划建设的绿地率要求: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35%以上;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部队营房、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绿地率45%以上;旧城改造居住小区绿地总用地面积不低于25%。

此次评选采用申报评选制。机关、团体、企事业、部队等单位直接向市城管执法委进行申报。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企业向市城管执法委进行申报;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社区向市城管执法委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1月5日。

此次评选综合资料审查和实地察看情况,确定评定结果。评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城管执法委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得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名单,并授予牌匾。

据悉,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评选旨在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单位、团体和居住区绿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倡导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只要你们单位和小区够绿够美,同时在组织领导与基础工作、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等方面符合评选条件,就来报名参选吧!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下一篇: 21家咸宁企业角逐广交会 新产品、特色产品受青睐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