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2月1日,市政府召开2021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对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
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防疫和疫后重振的大局出发,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中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908件,同比增长37.9%;立案2020件,同比增长4.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8人,同比增长32.2%,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干部303人,一般干部337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留置57人,移送司法机关69人。
群众事情无大小。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扶贫、涉黑涉恶“保护伞”等方面,重拳出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其中,信访方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搭建干群“连心桥”,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下沉基层带案下访、约访,加强信访矛盾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确保办理质效,切实减少问题积累、信访上行。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1832件(次),同比下降17.7%。
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紧盯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严查向扶贫财物伸黑手的行为,坚决纠治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脱贫摘帽后政策不稳定等突出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8件,处理598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87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协同办案,全面梳理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推动“打伞破网”。全市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41人,留置14人,处理3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2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全市17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全部破“伞”。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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