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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奖励最高10万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10-30 08:13

咸宁网讯(记者陈志茹  通迅员刘向南  实习生周敏) 10月29日,咸安区医疗保障局第一笔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金503元,通过银行汇款形式转给举报人李某(化名)个人帐户上。至此,该区正式实行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制度。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针对目前不断出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咸安区医疗保障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实施举报医保违规行为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吴会平介绍,该局印制了近2000份的海报和15万张宣传单,张贴在一些城乡医保定点医药单位单位、城乡村社区宣传栏的显著位置,发放到全区参保人员手中。宣传单对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等都予以明确和说明,并公布举报形式、反馈和办理的时限和举报电话等。

对于社会关切的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咸安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举报人只需要满足这些条件,便可以得到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举报奖励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举报奖励资金具体数额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2%,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奖励制度明确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也将适当提供奖励标准。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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