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打击7种违法行为 严禁经营者打“野生牌”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9-17 08:53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江志鹏)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查办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打击7种违法行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打“野生牌”“江鱼牌”。

《指引》提出打击7种违法行为,分别为出售、购买、利用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采购、生产、经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用渔具的违法行为,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从事杂交鲟、胭脂鱼、大鲵等国家保护水生动物经营的违法行为,在招牌、菜单中标有“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或者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的违法行为,为违法生产、经营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销售禁用渔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出售、购买、利用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用渔具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违法生产、经营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另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的,以及为禁用渔具提供交易服务的,都将予以处罚。

据悉,《指引》的制定旨在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确履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


编辑:hefan

上一篇:
下一篇: 崇阳力推重大项目建设 总投资999.53亿元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