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咸宁日报《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对城区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进行报道后,引发市民关注,也引起了相关责任部门的重视,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三个部门针对该现象开展了积极行动。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成效如何?记者进行了探访。
记者回访:扰民现象有所缓解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几处地方,发现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有所缓解,但仍未根除。
7月22日晚7时45分,记者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三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市人民广场,发现之前聚集在一块的4支广场舞队伍,两两分散开来,之前吵人的巨大乐声,也变小了一些。
家住附近的市民刘女士认为,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化群体性娱乐健身方式,满足了群众对业余休闲健身的需求,深受欢迎,如果像这样定时、音量较小,可以接受。
当日晚8时30分,在丹桂大厦楼下小广场,一支十余人的队伍,随着音乐翩翩起舞。环保部门测量显示,环境噪音为65分贝。
小区居民李女士表示,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如今晚上活动的广场舞队伍还剩下一家,虽然他们每天晚上是定时7时到9时跳,但音量还是有点大。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当即上前劝说,该广场舞队伍负责人表示,今后会注意音量。
当日晚8时50分,记者在市体育中心里,看到两只广场舞队伍,随着音响放出的巨大乐声,欢快舞动。环保部门测量显示,环境噪音为68分贝。
家住中央城的张先生表示,这两只队伍像比拼似的,音响音量开得很大,对像他一样家里有初中生的住户来说,影响挺大的。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丹桂大厦和市体育中心两处的环境噪声均已超出住宅附近标准,也就是二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极限值50分贝的要求。
市公安局与广场舞队进行了沟通协调,希望他们在健身的同时不要打扰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方表示今后会注意将音量调小。
责任部门:积极行动还清净于民
6月下旬,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三部门立即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
市城管委园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欧全明表示,广场、游园等公共区域的广场舞属于管辖范围之内,针对这些区域的广场舞扰民,已经在市人民广场等地增派了工作人员。
据悉,之前市人民广场的管理人员晚上是四个人,如今增加到七个人,对广场舞这一块有针对性地安排了人员进行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潘志明表示,作为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广场舞噪音问题进行监管,目前已经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就下一步问题的解决进行了沟通。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环境噪音监测,为公安部门执法提供依据。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余锐表示,公安部门对初次被投诉扰民的广场舞队伍,会以劝导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市民期盼:广场舞成为文明城市的靓丽风景线
7月24日晚,记者走访沃尔玛广场、滨河西路新二桥和老二桥桥头、咸安多地等,发现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的治理,是一道难题,考验的是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市民的文明素质、城市的治理水平。”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郑先生表示,文明城市需要精细化管理,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部门加强教育管理,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从而提升市民素质。
家住丹桂大厦的李女士,为小区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的缓解感到高兴,对相关责任部门表示感谢。
“责任部门进行劝导、整治,有时候无法起到长久效果,会出现反弹现象。”她说,希望每个广场舞爱好者在享受乐趣的同时,多考虑一下他人。
家住三胜印象小区的谭先生认为,广场舞的兴盛,是城市发展的体现,是市民热爱生活的表现,本是乐事。希望每个广场舞爱好者能够换位思考。
“当前,咸宁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场舞应该成为‘加分项’,成为文明城市的靓丽风景线。”家住御龙花园小区的胡女士说,希望在责任部门的管理整治下,在每个市民的努力中,广场舞能告别“扰民”,跳出文明、跳出新风尚。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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