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邹太明) 5月2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头盔价格专项巡查,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指导经营户规范明码标价,告诫各头盔经营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头盔市场价格秩序。
此次专项巡查主要巡查市区部分摩托车、电动车专卖店,对其售卖头盔情况、上游价格和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了解,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严格进购符合产品质量的头盔,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
“近期头盔市场供不应求,上游批发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均大幅度上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巡查头盔经营者12家,从巡查情况来看,我市头盔价格总体稳定。
据悉,受上游货源影响,大多数专卖店没有销售头盔,头盔主要在售卖摩托车、电动车随车赠送,少部分专卖店有库存销售,普通头盔销售价格在40-120元之间,高档头盔价格相对较高。针对市区部分经营者销售没有落实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经营者整改,并发放《关于规范头盔价格的提醒告诫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销售数量、分割市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一旦发现头盔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处理,并依法公开曝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社会各界和消费者进行监督,若发现有关头盔价格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hefan
上一篇:
下一篇:
【文明创建红黑榜】是时候,对“有位不能停”说“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