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王兆祥)“谢谢你们帮我们讨回了工资,我们总算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9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28名农民工讨回薪水101394元,并于当天通过银行账号发给每一位农民工。
据悉,这28名农民工在咸宁一工地打工,承包方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完工后该公司将工程款结算给了工地负责人,但因种种原因,农民工却迟迟拿不到工资。
17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数名农民工的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督促该施工企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经劳动监察员多次协调,该施工企业表示愿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积极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平安回家过年。
为严防代领、冒领、漏发等事情发生,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监督下,于1月19日,该施工企业在经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核对按手印后,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工资发放给了农民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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