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柯常智 通讯员 骆翔 陈龙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没有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就难以成就良好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建立完善生态制度入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聚力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美丽咸宁建设,有效提升了环境质量。
营造“制度管事”氛围
凡是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允许新上,凡是超标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惩……
这是我市坚持在项目引进中执行“五个一律”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制度管事”氛围的一个缩影。
制度就是“标准”,就是“红线”。我市一方面颁布实施《咸宁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咸宁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等,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方面制定出台《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等生态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生态建设。同时,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努力通过提高审批效率,开展项目准入预判,确保管控可视化、精细化,进而避免无序开发。
我市《绿色崛起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将基本形成以绿色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绿色产业增加值占GDP90%以上。
围绕这个目标,仅今年以来,我市就先后婉拒重污染项目23个,涉及投资额达数十亿元。
树立“制度管事”权威
居住区级集中公共绿地(居住区公园)面积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级集中绿地(小区游园)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
规划红线宽度大于20米的道路相交时,道路交叉口外应规划建设街头绿地;
桂乡大道、泉都大道、东外环路等城市快速路按照规划道路红线外侧不少于30米划定道路防护绿线;
……
2016年底,我市审议通过的《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对如何保护好城区现有绿地、合理规划配置建设用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筑牢绿色防线,我市在制定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建立全覆盖的自然资源监测体系的同时,坚持从加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着手,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落细,用制度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
目前,全市不仅220座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现有黄标车全部淘汰,而且先后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148家,有24家完成升级改造,实行零排放;关停非煤矿山143家,注销采矿许可证98家,恢复治理矿山3235亩;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
激发“制度管事”活力
“生态环境的好与坏,与制度的建立健全有着一定的天然因素,如果制度不好,再好的生态环境也有消耗殆尽的一天。”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龙文说,2017年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5-2023年)》,不仅为我市加快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各部门创优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围绕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有关部门突出“小、精、灵”的城市特质,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合理确定山体保护绿线、水体保护蓝线等,全力构建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城市形态。
推进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和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我市先后实施重点产业项目100多个,带动30多个特色小镇协同发展,嘉鱼官桥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
加大长江咸宁段保护力度。清查出长江咸宁段岸线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85家,确定4家进行关改搬转,清退嘉鱼县潘湾工业园高污染化工企业28家。完成沿江37个非法码头整改和生态复绿,复绿面积1500余亩,恢复长江岸线6.6公里。
加强幕阜山区生态保护。先后建成国家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通城、通山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碳汇造林典型案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上进行展示。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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