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将给予大学生应征补助 激发参军入伍热情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8-13 08:10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周阳)8月8日,市政府和咸宁军分区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为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我市将给予大学生应征补助和奖励,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安置,强化大学生自主创业优待和住房保障。

对从市外返乡、返校应征的大学生,我市将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不超过两天)。对在咸宁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3000元、2000元,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分别为2000元、1000元。

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我市每年在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聘)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分别按照不低于本年度招录(聘)计划总量的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对符合市直事业单位招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笔试成绩加分政策。鼓励大学生士兵到村工作,对愿意在村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当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进入“两委”班子。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各地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士兵,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为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时提供商事制度改革的便利化服务,企业开办零费用;优先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0万元的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个人最高15万元、合伙最高100万元和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在本地自主就业创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本地未购买住房的,在今后年度商品房配建的公租房房源中,就近就便提供公租房,并按照公租住房月租金80%、最高不超过300元的额度给予月租补贴;对自主租赁住房的,按照每月300元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时限两年,期限内自购房产或以其它方式解决住房的,停发补贴、收回公租住房。

据悉,《意见》确定适用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含)以后应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意见》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咸宁市倡导文明祭祀 市中心城区严禁烧纸放鞭
下一篇: 咸宁应征女兵接受初审和综合考评 初检对象92人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