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黎鹏)近日,记者获悉,为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健康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市着力实施“六一”工程,初步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
建立一套联动机制。2016年,我市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4月,调整为“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一个实施主体。村(居)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承担和履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全市从有爱心、有能力、有责任感的村党员干部、网格员、大学生村官、村小学教师中选配80名乡镇(街道)督导员,1070名村(居)儿童主任,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配置全覆盖。
搭建一个信息平台。我市乡镇(街道)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全市30936名留守儿童,14140名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培育一批社会组织。我市大力孵化培育“爱心妈妈”、“快乐同伴”等专业社工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提供一处活动场所。全市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希望之家”78个、“儿童之家”121个,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学习和活动场所。组织乡村干部、农村党员和青年志愿者、社会组织进行结对关爱帮扶,定期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关爱帮扶活动。整合共青团的“希望书屋”项目,组织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
完善一套保障机制。县、乡政府多渠道筹集关爱资金,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协调部门和包保联系单位慰问帮扶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部门充分履职,教育部门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公安、司法等部门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加大维权知识的普及宣传,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适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服务等。
编辑:hefan
上一篇:
咸宁市举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培训会
下一篇:
咸宁市卫健委全力下好“放管服”改革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