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徐唐超:为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咸宁,根据省、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森林公安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集中清查行动。
一、责任人员落实,安排部署统一。集中清查行动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研究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确定了清查的时间表、路线图与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落实了清查工作专班人员。市级层面三部门联合组成3个督导组,负责全市各地清查行动督办指导工作,6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组成清查执法组18个,直接负责各地集中清查行动拉网排查、控制清缴等现场执法工作。
二、部门协同作战,时间行动统一。7月17日凌晨6点至下午4点,市3个联合督导组和全市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林业、森林公安部门18个清查执法组分赴全市各乡镇、村社区、集贸市场、训养殖户、农家乐等涉猎、涉售、涉食肉禽类动物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重点清查了各地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交易点、餐饮等经营场所,清理了市场、景区及沿线等售卖野生动物的广告牌、餐馆中涉及野生动物的菜单,查看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许可证照情况。本次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60 人次,出动车辆36 台次,检查重点市场30处,检查餐饮场所185家,清理野生动物广告招牌菜单106块/张,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7家,收缴查扣疑似野生动物活体357只(条)和死体3.45公斤,立案调查4起。
三、宣传教育并举,后期处理统一。集中清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向生产经营者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民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提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如:咸安区联合执法组6点多,在温泉岔路口发现两家流动摊贩销售的水产品中,夹带有野鸡、野鸭、刺猬、野兔等野生动物,摊贩主辩称是人工饲养,但不能提供饲养证明。经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摊贩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执法并主动签订承诺书。本次行动中,发放倡议书500余份,签订承诺书40余份。收缴的野生动物已统一移交森林公安部门正在放生或填埋处理。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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