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吴文谨、通讯员蒋扬眉报道:15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维护咸宁良好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纠治“四风”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个,处理3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8人。健全全媒体问政监督平台,先后曝光问题75个,问责242人,受理问题线索3102条,督办解决问题3040个。
反腐败斗争方面,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34件,立案2378件,结案2218件;处分党员干部2175人;紧盯关键少数,查处县处级干部62人,乡科级干部218人,涉及“一把手”36人。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以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3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72件,立案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24人。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8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9个党组织、42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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