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昨日,记者从我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中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明单位管理,全面提升各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我市出台《咸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办法》,并制定了《咸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文明单位管理,提高我市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
《办法》规定,咸宁市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命名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需要重新参加申报。咸宁市文明单位考核采取届期末综合考核与日常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以营造优胜劣汰、不进则退的竞争氛围,将被动创建变为主动提升。其中动态管理会实行清单管理制,建立市直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部门实绩档案,根据清单中制定的11个扣分指标项目和6个加分指标项目内容,采用“一部门一档”、“一事一记”制进行打分,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时,将由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聘请第三方机构成立暗访测评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咸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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