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咸宁辖区内,或在咸宁辖区内高等院校就读,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即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即2002年出生的),本人自愿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已经领取《兵役登记证》的男性公民,应到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直至年满22周岁;大专生延续至23周岁,本科生延续至24周岁。 三、登记地点 适龄男青年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其中,高校大学生也可在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学生也可在学校进行登记。各兵役登记站均可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审验手续。 (四)初检初审。工作人员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体格初检(身高、体重、视力)、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并依法确定其应服、缓服、免服、不得服役兵役等结论意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开发区)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填写《兵役登记证》,并发放给适龄男性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登记说明 兵役登记不等于报名应征。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在完成兵役登记后,可直接在“全国征兵网”上继续进行应征报名,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和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能否应征入伍主要视体检、政治考核等结果,最终由兵役机关确定征集或不征集。《兵役登记证》仅作为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证明。 六、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其它阻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验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七、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 全市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咸宁市征兵办:8019203; 咸安区征兵办:8019040; 嘉鱼县征兵办:8019050; 赤壁市征兵办:8019060; 通城县征兵办:8019070; 崇阳县征兵办:8019080; 通山县征兵办:8019090。 咸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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