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陈新金 报道: 日前,咸宁市卫计委审批窗口在审批医师执业注册过程中,严把八条规定从严从紧管理,防止不合格医师注册。
该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具体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对存在的八条情形之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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