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庞赟)近日,我市出台21条具体措施,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质便捷的生产经营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具体包括21条具体措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扩大涉企证照整合范围,逐步推动“照后减证”;优化用能报装服务,用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咸宁主城区55个工作日,县城25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普通工商客户安装通气时限分别压缩至l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距离中压管道一公里范围内、外的其他县市分别在5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等。
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核实情况、及时彻底整改、反馈整改结果。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在线服务专栏,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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