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丁婉莹、通讯员蒋昊、陈诗傲报道:16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对阮建国等23人涉黑案开庭审理。阮建国等涉嫌用暴力等手段垄断市区集贸市场猪肉供应,并拉拢部分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被视为我市扫黑除恶第一案而引起广泛关注。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阮建国、佘益功、胡细华2010年入股经营民康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并成立“民康公司稽查队”,禁止猪肉经营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厂进购猪肉。2016年该公司与咸安区汇鑫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合并,成立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为垄断市区的集贸市场猪肉供应,该公司组织人员打砸拖运“外埠肉”的车辆,威胁、伤害经营“外埠肉”的商贩,逐步形成一个具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为达到长期垄断目的,他们还涉嫌向区食药监局稽查分局行贿10万元,并安排社会闲散人员“挂靠”到区食药监局,以协管员身份参加日常检查,禁止“外埠肉”进入市区,导致市区猪肉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县市。
今年2月,这一涉黑犯罪团伙被公安部门一举捣毁。目前此案经一审开庭后,仍在审理之中。区纪委监委介绍,除对阮建国等涉案人员进行司法审判外,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还进行了全程跟踪查办。经查,区食药监局局长聂选明、区食药监局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等人为他人垄断城区猪肉市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保护。该区纪委作出决定,给予聂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王永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还有其他6名公职人员涉及此案被查,其中5人已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严重吞噬群众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针对这类问题必须敢于监督、敢于亮剑,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肃清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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