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新江
近日,赤壁市陆水湖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两起轮胎虚假宣传违法形为。
一起是轮胎经营户廖某,在其店内销售某一品牌轮胎,该产品宣传册为2017版,宣传册中第二页中描述“世界十强轮胎企业 全球轮胎品牌排行前十,中国轮胎排名第一、中国境内轮胎企业排名第一”。
另一起是赤马港办事处营里村二桥旁某品牌轮胎店内待售的“某某”轮胎的标识上标有“原装配套”“连续三年主流轿车细分市场排名居前”等内容。
该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在宣传册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了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所责令当事人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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