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陈蔚)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与市地税局机关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2018年第3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听取税务专家解析环保税疑难问题,并重点就环保税开征后如何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述学述做交流讨论。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
两部门表示,要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润物细无声——咸宁学雷锋志愿服务春雨行动实录
下一篇:
咸宁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加快流通方式现代化
2026-01-09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