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记者袁灿 通讯员陈亮、李蔓
12月4日,是全国法治宣传日。当日,咸宁市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交流,以及赴咸安区贺胜桥镇滨湖村现场观摩滥伐林木案件处理情况,感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是我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自今年3月份以来,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咸宁生态环境实际,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及时有效打击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用实际行动服务咸宁“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推进中国中部“绿心”建设。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不断健全的“阳光检务”,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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