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程慧、通讯员方习文报道:22日,通山县厦铺镇双河村3组贫困户刘细华正在家中打扫房屋,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委干部的到访,顿时让安静的环境热闹起来。
“按人均来算,今年年底收入能有多少?”“总收入应该有3万多,家里四口人,平均下来也有个七八千吧。”根据刘细华的回答,镇里驻村干部程贤生将数据记录在案。
原来,当天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联合开展阶段性入户调查,目的在于详细统计贫困户的收入情况,以确定其能否在今年内出列。
“按照他们家的人均收入情况,已经超出全市统一的贫困标准,可以列为已脱贫的贫困户。”当刘细华在脱贫认定书上签完字,程贤生如是说。
刘细华缘何脱贫?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刘细华一家四口人,妻子和儿子都身有残疾,生活十分拮据。今年初,驻村干部程贤生因户施策,得知一家人有养猪的想法后,与当地龙承种养殖合作社联系,为其提供低价种苗,并由合作社提供技术、统一收购,不让贫困户承担风险。
“是干部们的贴心帮扶,让我们找到了脱贫的出路。”刘细华感慨道。
近年来,该县在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中,抽调一批政策理论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进入驻村工作组,通过县委党校等举办的政策培训班,让1150名县、乡镇驻村干部成为帮扶工作的“全能通”。
扶贫攻坚中,驻村干部们严把建档立卡“入口关”、贫困现状“标准关”,切实把符合规定的纳进来,把不符合要求的剔出去;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做到进村入户不走马观花、群众交心不花言巧语、产业扶贫不搞花架子、帮扶措施不打花拳绣腿,通过建立“一帮一”措施,为贫困户解决问题1680件。
同时,面对各种扶贫资金,该县督促驻村扶贫干部心存戒律树戒心,时刻敲响“伸手必被捉”的警钟。今年来,全县先后查处60起扶贫资金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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