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记者13日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17年7月27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听证内容包括:制定《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是否必要?条例草案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否合理?条例草案规定酒店、饭店、婚庆、殡仪等经营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应当履行告知、劝阻、举报义务,并对其未履行劝阻、举报义务给予处罚是否合理?条例草案是否应当对禁放区域内禁止使用电子礼炮和燃放孔明灯加以规定?以及对条例草案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陈述人15人左右,旁听人25人左右。听证陈述人根据行业特点、专业知识、所持观点以及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进行遴选确定,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遴选确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7月17日17时。报名电话:0715—8126178,8126351(传真);或登录咸宁人大信息网或咸宁新闻网从立法听证公告附件中下载《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听证旁听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邮箱:xnrdfgw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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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陈述人是指自愿报名并经听证机构遴选确定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旁听人是指自愿报名被确定参加听证旁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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