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推介咸宁温泉旅游资源,进一步擦亮香城泉都品牌,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大发展,扩大咸宁香城泉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第九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期间,咸宁市委宣传部将联合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举办“浪漫咸宁”第四届全国温泉主题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咸宁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湖北传媒摄影技师学院
咸宁市摄影家协会
征稿时间和内容
征稿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
征稿内容:摄影主题突出咸宁温泉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康养优势,进一步扩大温泉文化旅游节影响力,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提高咸宁香城泉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3年以后在咸宁市范围内(含所辖各县、市、区)拍摄,以咸宁温泉资源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示温泉景区的时尚、浪漫、绿色、生态特色。
2、参赛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2-4幅)均可,大赛只收数码jpg格式作品,作品大小不低于3M,并附简要文字。若获奖或被选中展览,届时组委会将调取原始数据进行制作。谢绝电脑合成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
3、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寄送信件、邮件请注明“‘浪漫咸宁’第四届全国摄影大赛”字样。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比赛拒收在其它摄影大赛中已获奖作品。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和本地区形象宣传、推广及其它非盈利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另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4、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5、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违规者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其返还奖品、奖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6、作者一经递交参赛作品,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180幅参展作品,稿费各100元
投稿地址: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编:437100,联系人:卢志广,联系电话:0715-8126016,收稿信箱:xnwxb917@163.com。
“浪漫咸宁”第四届全国温泉主题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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