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朱哲、通讯员郭晓丹报道:日前,市规划局出台《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中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通知》,着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安全生产管控。
我市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规划管理日常工作全过程中,从地质条件、环境安全、地形条件、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资源、洪水区、消防安全、管线安全八个方面加强核查,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下达、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五个环节严格管控。
《通知》还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持现场踏勘,“一线”工作法;加强资料审查,“留痕”管理;加强规划技术审查;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规划部门要求对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实施的行为,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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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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