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成西报道:22日,市委组织部在市会议中心举行培训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精神,部署我市干部监督工作。
今年,我市组织部门将通过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组织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问责、从严推进“三位一体”监督任务落实,着力强化干部日常监督;通过严格拟任人选任前把关、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加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途径,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重点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干部“带病提拔”常态化倒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治理突出问题,净化用人环境,主动作为、持续用力,从严从实推进各项干部监督责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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