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王莉敏、通讯员柯莹报道:近日,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等十家窗口单位,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合授予“十星级”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自2016年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采取参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窗口单位之间自评和互评、民主评议推荐,并结合窗口日常遵章守纪月通报得分情况、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得分情况及业务受理量排名情况综合评定,共有49家窗口单位参评。
据介绍,“十星级”包括优质服务星、环境卫生星、社会信誉星、人际和谐星、综合效益星、优质管理星、优生优育星、文体发展星、文明新风星、志愿服务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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