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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总工会辟谣 助学对象为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8-22 00:49

  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婧 通讯员金芬)“我家小孩考上大学了,听说在你们这里可以领2000元钱?”8月16日上午,在市总工会一楼帮扶中心,一名60岁的老大爷指着自己手机内的一条短信息询问工会工作人员。

  大爷是通城县马港镇九岭村人,他与妻子目前都没有工作,靠家里几亩薄田度日。几天前,孩子的高中老师转发了一条信息给他,信息上说:“今年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工会申请领取2000元秋季助学金……”

  看到信息,正为儿子的大学学费发愁不已的夫妻俩高兴不已。16日的大清早,老大爷揣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乘坐上通城往温泉城区的大巴,几经周转、打听终于来到市总工会。可是,工会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帮扶确有其事,对象是针对在职困难职工子女,像他这种夫妻二人皆没有工作岗位的家庭,不属于工会此次组织的帮扶范畴,得向户口所在地的团委、教育局等部门寻求帮助。

  “您好,这是我孩子的录取通知书和分数条……”这边,失望而去的大爷没走出帮扶中心的大门口,又有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堆资料来问助学金发放事宜,该男子在微信群看到了同样的信息。

  一番询问,工会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男子是开发区某企业的一名员工,家中上有80岁老母、下有6岁病儿,符合申请条件。工会组织内施行的是属地管理制,他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咸宁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基层工会经过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再由基层工会将纸质的职工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和有关附件等资料交市、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作初步的书面审核并进行录入和上报,待省总、全总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资金发放阶段。

  据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自8月11日开始,该中心每天要接待十几名不符合工会助学对象相关认定标准的家长。这些来访者,都是通过网络或手机看到了不实信息,希望市民在核实以前不要盲目转发,而应当引导他们有针对性的求助于能够提供对口帮扶的相关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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