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将至,寻一处安全、清凉的游泳场水域,畅快戏水,是许多人夏天的避暑首选。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温泉城区月亮湾河道旁边,了解月亮湾天然游泳场使用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月亮湾河道一直是溺水事故多发地,自从2007年月亮湾天然游泳场免费对市民开放后,河道内溺亡悲剧更是频发,仅2009年就有5人在月亮湾河道溺水身亡,2012年有3人在此处溺亡。
由于天然游泳场与月亮湾河道之间自然连通,许多游泳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不经意间就游到了天然河道深水处,导致发生悲剧。据介绍,月亮湾河道水深处可达10米左右,且水下地形复杂,暗流涌动,游泳者容易被卷入漩涡。同时,由于河底有多处温泉眼,冒出的热水和上游流下的冷水交汇后容易引起游泳者抽筋失控。加上月亮湾游泳场水体不透明、救生员无法看清水底,从而在险情发生时不能以最短时间内施救。
除此之外,对患传染病、游泳禁忌症及饮酒、醉酒者游泳并无明确监管约束,还有大量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偷偷下河游泳。为了保障市民们生命安全,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设置大量警示标志、宣传横幅,并增设救生员,不间断提醒市民不要到河道中游泳,但效果甚微。目前,温泉城区的人工游泳场馆费用较高,一般市民表示不能接受;此外,市区仅有咸安巨宁体育馆内有一处游泳池,常常是人满为患,故而许多市民宁愿选择去月亮湾等水域游泳。在采访中,多名市民表示,深知月亮湾游泳场不安全、不卫生,但是目前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月亮湾游泳场正处在河道的回水湾,上游河道带来大量泥沙、树桩、破渔网等水体漂浮物,聚集在游泳场水域,水质严重破坏,夏季高温时水体异味严重,该处属于温泉河段水质最差的地方。根据《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05号)和《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相关要求,月亮湾游泳场水质和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
5月底在咸宁召开的一次全省体育系统调研会议上,省局专家听取汇报后,明确表示目前条件下的月亮湾天然游泳场不适宜作为游泳场对市民开放。
在采访时,月亮湾天然游泳场管理部门建议关闭月亮湾天然游泳场,如月亮湾游泳场不能关闭,必须做相关改造:游泳场改为全封闭一体池,与河道分离便于管理,配置水处理设备,保证水质卫生、水体透明,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降低安全隐患。同时,建议上级部门争取考虑兴建一个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的游泳场所。(记者 程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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