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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打响 按季检查和排名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6-14 10:55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周阳 通讯员 童焕欢 钟栋)近日,我市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人居环境问题为根本,在城区重点抓好“五化十治”(“五化”指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十治”指道路拥堵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广告杂乱治理、立面破旧治理、沿街为市治理、绿化缺失治理、扬尘噪音治理、“四边”区域治理、亮化破损治理、违章建设治理)工作;在各乡镇、村重点抓好“美丽新乡村”、省级“示范农庄”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建房审批等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要求,大力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城乡绿化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乡容貌提升工程、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今年6月至12月,我市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典型引路、分类处置,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2017年1月以后,我市将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开展扫尾工作,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督查暗访、曝光问责、督促整改等监督机制,固化治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规章、规范。各县(市、区)要坚持对辖区乡镇(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月考核排名。

  市政府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按季度对高新区及各县(市、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排名;年终对高新区、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落实以奖代补措施。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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