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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游进入旺季 咸宁市温泉企业八条措施保安全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12-02 10:12: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毛亚轩 通讯员 孔祥轶)12月1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要求各温泉企业做好8条措施,加强温泉景区游客财物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以此提升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据悉,按照要求温泉企业要在景区前台、储物柜等位置张贴千元以上贵重物品寄存警示标语,并在景区内广播小提示,做好贵重物品寄存提醒服务。同时各温泉企业要分区域增加更衣巡视员,加强温泉景区治安管理。在重视员工素质培养和管理方面,各温泉企业要加强员工培训,建立企业员工指纹录入制度,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防止监守自盗的行为发生。

  各温泉企业还应严格施行“备用钥匙”领用流程,将储物柜备用钥匙一律交由值班经理保管和使用。游客若丢失钥匙,则在填写《备用钥匙申请单》和做好财务登记后,值班经理、保安部经理和游客必须三方共同到场,方能使用备用钥匙开启。对丢失的钥匙,要做好挂失和消磁工作。每日下班后,还要对钥匙进行清理盘点。

  此外,各温泉企业应积极购物公众责任保险,做好保险赔偿工作,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化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倡有条件的温泉景区使用密码式储物柜,进一步提高游客财物安全的防范管理。

  各温泉企业还应树立“游客权益无小事”的理念,争取游客“第一时间”满意。在游客财物发生丢失情况时,首要做好安抚工作,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做好调查处理,避免与游客发生纠纷。同时,在发生纠纷时,应积极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解,切实维护咸宁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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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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