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陈霞 徐晓明)近日,市物价局对咸宁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了批复,暂定租金标准为4元/㎡·月。
昨日,记者从咸宁高新区了解到,高新区公租房租赁对象主要是高新区内的企业职工。项目地址位于永安东路与青龙路中间,于2012年11月30日开工,共有4007套住房,面积从33.17平米到67.22平米不等,可以安置1万多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租房为了服务园区企业职工,按照现代小区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并配备有幼儿园、商铺等配套设施,租户可以拎包入 住。
记者从项目管理方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分为两期,一期为5栋18层的电梯房,共有2000多套房间,以30多平米的单身公寓为主。二期为40多栋6层的楼梯房,户型为两室一厅、三室一厅,面积为50至60多平米。
至于大家关注的租赁方式,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两种方式申请:以园区企业为单位集体申请;园区企业职工个人申请,但是需企业提供证明。目前,已经有10余家企业进行了申请,预计一期下个月就可以入住。除了租金外,租户还需要自行缴纳物业费、水、电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咸宁市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租赁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物价部门根据高新区公租房所处地 段,参考周边出租房市场租金调查情况,经研究将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标 准暂定为4元/㎡·月。
据悉,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二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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