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邹圣安)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获悉,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69元,同比增加617元,增长9.3%。
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0元,同比增加832元,增长8.8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0元,同比增加442元,增长10.0%,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相关分析人士表示,上半年,就业人数增长,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的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等因素极大的推动了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此外,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股市两大股指一路上扬,各大板块轮番上涨,咸宁证券公司的开户数持续增多,居民证券投资收入增多,居民财产性收入预期看多也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市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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