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徐向阳、记者闻期骏报道: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快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全市62个乡镇全部建成职责统一、设施到位、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力、公众满意的规范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015年底,全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60%以上,2016年底全面完成。
“实施意见”从要求各级政府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民生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办公、业务用房,和经费支持力度;以及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等六个方面明确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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