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周阳 特约记者 邓东峰)昨日,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4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实行按年结算。这意味着,市民夏、冬两季猛增的用电量,将可通过春、秋两季用电淡季分流,避免单月用电量高提级导致电费过高。
据了解,下月起,湖北省电网供电区域内直供直管“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生活用电的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第一档电量为基础电量从0至2160千瓦时(度),电价按每度0.57元计价;第二档电量为2161度至4800度,电价按每度0.62元计价;第三档为4801度及以上,每度0.87元计价。
据介绍,阶梯电价执行周期调整的目的旨在引导节约用电,促进节能减排。当市民全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电价将会明显提高;而当市民合理安排用电时,电费支出也会相对减少。
市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实行按年结算的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出炉,香城都市报将及时公布。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潘家湾加强农资产品监测管理 服务农户春耕生产
下一篇:
“春风化雨”还将持续两日 周末天气放晴好踏青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镇强 通讯员刘元江)昨日上午,我市3·15年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在城区中商百货咸宁购物广...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金娓: 3月6日上午,2018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湖北咸宁选手选拔活动暨《星光公益行》启动仪式在香城古街...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王恬、通讯员柴倩报道:21日,咸宁温泉谷酒店前台,武汉市杨先生正在办理入住手续。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综合报道:自17日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开播后,我市各地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