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郭文辉报道:2月5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通报,授予通城县隽水镇、塘湖镇“省级生态乡镇”,程坳村、井堂村、坪坳村、望湖村、瑶族村、相师村、道上村及油坊村等8个村为“省级生态村”。至此,全县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 11个。
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湖北生态省建设的战略目标,率先启动省级、国家级生态县“两级同创”工作,大力推进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等“细胞工程”。
该县精心挑选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居住条件优越、生态环境优美的乡镇和村庄,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标准,统筹规划,分步指导,重点扶持,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极大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生态县、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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