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李卫清报道:近日,到通山地税局办理契税的纳税人都知悉了一个好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凡在通山办理私建住房、商铺、车库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纳税人进行涉税评估时,不用缴纳任何评估费用。
自2011年7月存量房评估系统在通山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只能对二手商品房和单位建房有参考数据,而私人建房、商铺、车库和土地没有纳入评估系统,以往市民进行此类交易时,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每宗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
县地税局与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多次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从1月1日起,凡在通山县境内办理私建住房、商铺、车库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纳税人,不用承担涉税评估费用,所需费用由地税部门来负责,预计全年可为纳税人节省10万余元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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