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杜先龙、饶红斌报道:12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在我市调研时说,咸宁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值得全国推广。
近年来,咸宁坚持依法治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比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劳动教养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型,综合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等等。
那么,咸宁是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呢?
就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来说,全市政法系统创建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诉类和访类案件分类办理、政法机关之间衔接配合、依法按程序办理、终结案件移交帮扶和稳控、司法救助和依法处置等。据统计,全市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从2013年的36件下降到今年的16件,下降56%。
今年,市检察院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后,进一步提高办案模式的专业性、职业化和效能度,批捕环节平均缩短2天,公诉环节平均缩短3天。
通山、通城、赤壁等县(市)已经建成综合性社区矫正基地,形成公、检、法、司社矫工作联动机制。目前,全市社区累计接受社矫人员3908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48%以下。
为了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在配强配好“一把手”的基础上,近5年来对市直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大幅调整,共提拔交流县级以上干部120人,正科级干部291人。
与此配套,一方面从严治警,近3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41起54人;另一方面,提高待遇,据测算,法官、检察官月工资收入比普通公务员要高出近500元。同时,筹资5000万元,设立“困难民警救助基金”,解除困难民警后顾之忧。
今年11月初,在全国深化平安建设会议上,我市通过视频连线,展示了利用网格化服务破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难题的经验。依法审理刘汉刘维集团涉黑大案,圆满完成中央、省委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
干部群众都说,司法体制改革增强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性与和谐化,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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