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交了3万元定金认购别墅 过签约期限房子卖给他人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1-19 06:49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方达星)近日,市民仇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咸宁碧桂园看中了一套别墅,并交了3万元认购定金,由于过了规定期限,别墅被卖给了别人,导致定金难退。

  仇先生介绍,10月23日,他向碧桂园交纳了3万元认购定金,但几天之后,从朋友口中得知他预定的别墅被卖给了别人。由于当时签订认购书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第一期楼款的交付时间,事后才知道只限三天时间,而他所认购的别墅被出售给他人之前,咸宁碧桂园没有给他任何形式的通知。

  仇先生称,事后他找到咸宁碧桂园讨要说法时,对方答复称,因超过了付款期限,房子被其他人买走,而且当初交的定金也退不了。对此答复,令仇先生非常不满。他认为,在快到期的情况下,碧桂园公司应该有义务提醒客户交款。

  事后,当初接待仇先生的销售顾问张某发来道歉短信,称他已向公司领导说明了情况。

  咸宁碧桂园一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客户23日签署认购书并交纳了定金,按照认购书条款规定,客户应当在26号前完成签约,超过期限公司有权做出挞定处理,并且不予返还定金。且销售顾问对此已明确告知客户,但到了签约日期,销售顾问一直未能联系上客户,直到29日公司才最终做出挞定处理。该负责人称,按照规定,公司有权不退还客户的定金。

  目前该公司正在和客户沟通。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瘾君子”欲上高速飙车 通山民警及时将其行拘
下一篇: 40人山上搭棚聚赌 咸安巡警里外夹击端掉一赌窝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