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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设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 总投资1000万元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0-11 07:27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黄柱、特约记者胡剑芳、通讯员吴翔报道:9月25日,咸安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在全区划定2万亩天然林,设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从2014年到2024年,区财政按每亩50元的标准,每年设立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00万元,总投资1000万元。

  据悉,这是咸安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

  本次划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包括:市区内重要山体,包括十六潭、双龙山、孝子山等公园内全部的天然林及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植被较好的天然林以及湾子林;区内主要河流、水库周边植被较好的天然林;山区连片面积较大、植被保护较好的天然林。

  该区规定,示范区内严禁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葬坟、严禁扩建墓地;严禁盗伐、滥伐森林;严禁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严禁非法侵占林地;严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严防人畜破坏。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管护,区林业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禁止或限制采伐协议,与相关单位、集体和个人签订为期10年的管护合同,每年对管护人进行考核。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造成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遭受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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