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凡、特约记者蔡亚君、通讯员沈忱报道:对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县林业局等4家单位违规发放通讯费,局长被约谈并责成退回发放的补助;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因对排污监管不力,局长被诫勉谈话。
这是崇阳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项整治“为官不为”现象亮出的连环“杀手锏”。
一段时间,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有的消极倦怠、不思进取;有的提前为自己做出“与世无争,不宜为官”的定性;有的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点。
“这种现象虽然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却危害严重,长此以往,不仅会逐步抵消作风建设的正效应,而且对事业发展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县委书记杨良锋认为。
针对存在的问题,崇阳县委决定,从8月下旬到今年年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门整治人浮于事、庸碌无为,尤其是为官不为的行为,着重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焦点问题、影响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点问题。
据了解,专项治理采取群众监督、问卷调查、选优评差、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对政策法规、窗口收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对于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的“太平官”、“逍遥官”,严格进行问责,做到不换状态就换人,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今年以来,该县查办并立案14起,共对213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追责,对195名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约谈主职27人,15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31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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