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甘青报道:28日,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
《规定》划定了“禁鞭”区域。本市工业园、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浮山办事处、官埠镇、马桥镇的全部或部分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贺胜路与十六潭路交汇处,南至南外环路,西至巨宁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北至京港澳高速咸宁北站环形区域内。
《规定》还设定了“开禁”的时间。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日,限鞭区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召开“禁鞭”新闻发布会,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知晓禁鞭的意义,懂得禁鞭的好处,从而形成人人禁鞭炮的社会氛围,自觉的参与禁鞭行动。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意识,加强配合,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正反典型,有力推动禁鞭工作。
据悉,《咸宁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委书记任振鹤会见意大利客商 谈项目合作
下一篇:
咸宁十六潭水上乐园开园 接待千多名市民和游客